11月份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略有下降

2020-12-15 11:06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次数:3306

十二月十四日,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七十个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的统计数据。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员饶国庆介绍,2020年11月,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,紧紧围绕稳定地价、稳定房价、稳定预期的调控目标,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期机制,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,70个大中城市房价总体上涨平稳小幅回落。


罗普国庆表示,各城市新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与前一个月持平或回落。据初步估计,11月份四个一线城市新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.2%,比前一个月下降0.1个百分点。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.5%,与上月持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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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个二线城市的新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.1%,与上月持平;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.1%,同比下降0.1个百分点。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.1%,较上月下降0.1个百分点,二手房销售同比增长0.2%。


此外,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低于上月,二手住宅涨幅总体平稳。初步测算,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3.9%,降幅为0。比上月扩大2个百分点,而二手住宅价格比上月同期上涨8.3%,涨幅比上月扩大0.3个百分点。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.2%,降幅为0。2个百分点,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2.1%,与上月持平。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.8%,涨幅比上月回落0.2个百分点;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。


记者梳理发现,在70个大中城市中,与上月相比,36个城市的商品房价格上涨。山东济宁排名第一,上涨1.2%。在二手房方面,有44个城市的房价与上月相比有所上升。广州是第一个上涨的城市,上涨0.8%。


中原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维表示,房价增长放缓的原因是,由于监管政策的不断升级,对新住房市场的影响正在逐渐显现。另一方面,大多数住房公司都急于在年底增加供应,一些住房企业也开展了促销活动。


与此同时,许多业内人士还表示,房价涨幅收窄的原因与信贷宽松程度有关。早期房价上涨的城市进一步加强了金融监管,继续严格调查资金来源,并有力地遏制了投机性购房行为。


展望未来,房地产市场由于城市政策仍是主旋律,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迹象已开始升级调控措施,预计房价走势仍将保持稳定。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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